| 秦皇岛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即将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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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9 13:17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市场体系建设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按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要求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车主可享受补贴。“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补贴范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
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和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为: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报废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按照国家和河北省要求,下一步,市商务局将会同环保、财政部门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请,争取让符合条件的车主早日获得补贴。
(市场体系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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