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以旧换新办理地点:
我市汽车以旧换新窗口于9月1日正式成立,同时受理全市包括三区四县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窗口设在秦皇岛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红旗路233号),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原审批窗口联合办公。
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在2009年6月1日-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报废汽车的车主名称与换购新车车主名称应一致):
(一)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
(二)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
(三)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
(四)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详见附1)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址:www.vecc-mep.org.cn。
使用年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注销日期。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车主只能选择申请一种补贴:
(一)既符合上述第四项、又符合第一至第三项规定条件之一的;
(二)既符合上述第三项或第四项,又符合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条件的。
(三)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
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一)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二)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
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5.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
6.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7.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四、申请汽车以旧换新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规定的车主应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到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与车主同名的个人交通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交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财政部门将于汽车以旧换新申请审批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对不符合条件的,商务主管部门应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五、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二、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下列车型:
1、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座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 补贴标准为每辆车5000元人民币;
2、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5000元人民币;
3、不足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标准符合国三阶段要求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
4、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千克)以上(含12000kg)的半挂牵引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5000元人民币。没有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六、申请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需要提供材料:
(一)《“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三)《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车主同名的个人交通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交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六)更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报废城市公交车辆需提供);
(七)道路运输证和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农村客运车辆需提供)。
七、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流程
1、车主将汽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秦皇岛市废旧机动车拆解中心:3019807
秦皇岛市宏盛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3013999
2、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秦皇岛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
市车管所电话:3160917
3、持相关材料(详见第四项申请汽车以旧换新需提供的材料)到秦皇岛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录入《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表》
市商务局电话:3651921
4、持《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表》到市环保局窗口,盖章审批
市环保局电话:3651959
5、持《汽车以旧换新申请表》到市财政局窗口,盖章审批
市财政局电话:3651603
6、财政部门将于汽车以旧换新申请审批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转账到车主提供的账户上。
部分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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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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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汽车a |
大型 |
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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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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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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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 |
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 1000 mL 的载客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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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货汽车 |
重型 |
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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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
车长大于等于6000mm 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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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 |
车长小于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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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 |
车长小于等于 3500mm 且总质量小于等于 18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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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作业车 |
专项作业车的规格术语分为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具体参照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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