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2006—2008年度河北省出口名牌”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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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01 08:40 文章来源:秦皇岛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按照《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商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石家庄海关、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和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八部门联合对我省出口名牌名单进行了审定,认定惠达、长城、金萨、新兴、乐凯等50个品牌为“2006—2008年度河北省出口名牌”。
现对认定的出口名牌进行公示,截止日期2006年12月12日。
联系人:河北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李文革、杨辉强
电话:0311-87909897、87909907
传真:0311-87909903
附件:1、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
2、河北省出口名牌评选办法(暂行)
3、2006—2008河北省出口名牌名单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扶持出口品牌发展的指导意见 本地下载
河北省出口名牌评选办法(暂行) 本地下载
2006—2008河北省出口名牌名单 本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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